市教委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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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滬教委基〔2024〕6號

各區(qū)教育局、各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保障殘疾學生義務教育后進一步接受教育的權利,制定適合不同障礙類型殘疾學生身心特點的招生入學辦法,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4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滬教委基〔2024〕4號),現(xiàn)就做好2024年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招生入學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4年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招生(以下簡稱“特教中招”)對象為符合2024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條件且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

  (一)本市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包括盲校、聾校、輔讀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應屆初三學生,可報名參加相應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入學綜合評估(以下簡稱“入學綜合評估”)。

  (二)本市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應屆初三學生,原則上應參加本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如學生本人及家長確有意愿參加特教中招的,須通過上海市特殊學生教育評估中心(以下簡稱“市特教評估中心”)組織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報名評估(以下簡稱“報名評估”)后,參加相應的入學綜合評估。

  二、評估組織

  遵循學生自愿申請、分級審核、分類評估的工作原則,學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于規(guī)定時間內(見附件1)提出相應評估申請,學校及區(qū)招考機構逐級審核資料。學校應對本校所有特殊教育學生履行告知義務。

  (一)評估申請

  1.特殊教育學校(班)應屆初三學生評估申請

  本市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包括盲校、聾校、輔讀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應屆初三學生,需填寫相應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入學綜合評估申請表》(以下簡稱《入學綜合評估申請表》,見附件2,由學生學籍所在學校從“上海市特殊學生教育評估工作平臺”下載提供給學生,網址:http://www.tsxspg.pudong-edu.sh.cn/login.html,以下簡稱“評估工作平臺”),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入學綜合評估申請。

  2.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應屆初三學生評估申請

  本市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應屆初三學生,需填寫《隨班就讀學生升學評估申請表》(見附件3,由學生學籍所在學校從評估工作平臺下載提供給學生),上傳相應醫(yī)學評估材料(見附件4)并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報名評估申請。

  (二)分級審核

  學生提交申請材料后,由學籍所在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確認,并在上述相應評估申請表中填寫審核意見,完成后通過評估工作平臺在線提交申請表和評估材料的掃描件至本區(qū)招考機構。

  各區(qū)招考機構在評估工作平臺完成學生個人信息的在線確認并出具意見,信息有誤的退回學校修改。完成后,填寫本區(qū)評估匯總表(匯總表可通過評估工作平臺下載填寫)并上傳。

  市特教評估中心在線核驗評估材料是否完備及符合要求,材料有誤或不完整的將退回區(qū)招考機構進行修改完善。評估材料全部通過后,各區(qū)招考機構將蓋章后的紙質版申請表及評估材料寄至市特教評估中心。

  (三)隨班就讀學生報名評估

  市特教評估中心于3月30日至31日對提出報名評估申請的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應屆初三學生組織開展報名評估,評估具體方式另行通知。評估結束后,學生學籍所在學??捎谝?guī)定時間內(見附件1)登錄評估工作平臺在線查看報名評估結果。市教育考試院根據評估結果,對參加報名評估的學生下發(fā)《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報名評估結果告知書》(見附件5)。告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經學生本人及監(jiān)護人簽名后由學生所在區(qū)招考機構留存,一份交學生本人及家長妥善保管。

  (四)特教中招報名及確認

  特教學校、普通學校特教班應屆初三學生以及通過報名評估的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應屆初三學生,于4月19日至20日由學籍所在學校統(tǒng)一組織網上報名并進行現(xiàn)場確認。

  (五)入學綜合評估實施

  完成特教中招報名及信息確認后,由相關部門為特教學校(班)以及通過報名評估的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應屆初三學生開展入學綜合評估,其中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含自閉癥)、肢體殘疾(含腦癱)學生(以下統(tǒng)稱智力殘疾等學生)由市特教評估中心于6月29日至30日組織開展入學綜合評估,視力殘疾學生由上海市盲童學校(以下簡稱“市盲童學校”)于6月15日至16日組織開展入學綜合評估,聽力殘疾學生由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以下簡稱“市聾青技校”)于6月15日組織開展入學綜合評估,評估具體方式另行通知。評估結束后,學生學籍所在學校可于規(guī)定時間內(見附件1)登錄評估工作平臺在線查看評估結果。

  三、志愿填報

  6月22日至23日由學生學籍所在學校組織志愿填報,填報完成后,學生本人及家長(監(jiān)護人)進行志愿書面確認。

  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志愿設置如下:

  1.市級學校招生志愿:1個志愿。

  2.區(qū)級學校招生志愿:1個志愿。

  學生可根據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條件和自身情況填報志愿。

  四、招生錄取

  (一)招生計劃管理

  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按市、區(qū)兩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責和工作程序進行。市教委負責全市招生計劃的宏觀管理,對各區(qū)招生計劃編制工作進行指導、協(xié)調和統(tǒng)籌。各區(qū)教育局根據區(qū)域經濟社會發(fā)展需求、生源狀況和教育資源配置等實際情況編制本區(qū)招生計劃,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班級學額原則上控制在每班 15 人以內。

  (二)錄取工作管理

  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分為市級學校招生錄取和區(qū)級學校招生錄取兩個批次。

  市級學校招生錄取指:上海市盲童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視力殘疾學生;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高級中學面向全市招收聽力殘疾學生;上海市鶴琴職業(yè)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殘疾等學生。區(qū)級學校招生錄取指:區(qū)屬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面向本區(qū)招收智力殘疾等學生。

  各招生學校須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要求和辦學特色制定學校招生方案,報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和招生學校予以公布。

  參加入學綜合評估的學生評估結果以 A、B、C、D四個等第呈現(xiàn)并作為錄取依據。入學綜合評估結果由市教育考試院于7月中旬反饋給各區(qū)招考機構和招生學校,招生學校根據學生入學綜合評估結果由高到低足額錄取,如達到錄取要求的學生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由招生學校在最低同檔評估結果的學生中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yōu)錄取。未被市級招生學校錄取的智力殘疾等學生自動進入區(qū)級招生錄取批次。

  符合2024年中招報名條件、參加本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或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入學綜合評估但未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的應屆初三學生,可于規(guī)定時間內(見附件1)通過征求志愿的方式向各區(qū)招考機構申請就讀有征求志愿招生計劃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學校(班)可進行專業(yè)面試,并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yōu)錄取。

  五、其他事項

  (一)未通過報名評估的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應屆初三學生,應參加本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持有效期內殘疾人證的上述學生,可按需填寫《統(tǒng)一學業(yè)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申請及審核工作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2024年上海市殘疾學生申請統(tǒng)一學業(yè)考試合理便利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24〕5號)執(zhí)行。

  (二)聽力伴智力殘疾學生如有意愿申請參加由市特教評估中心組織的入學綜合評估,須在通過報名評估后,根據認定后的評估類別填報相應志愿。

  (三)上述所有相關單位應嚴格做好相關信息的保密工作,切實保護學生隱私。

  附件:

  1.2024年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入學評估工作日程表

  2.特教學校、普通學校特教班學生入學綜合評估申請表

  3.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生升學評估申請表

  4.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生申請入學評估材料提供要求

  5.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報名評估結果告知書(樣張)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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